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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部门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台州市路桥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钦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钦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24号)》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主题教育为总抓手,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开展“三个再组织”活动(再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再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组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举办的“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活动。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让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校内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三管三必须”。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进行学校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在学校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重要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挂图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结合汛期形势,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配合市应急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学校也可以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和“安全宣讲进校园”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暴力伤害等内容,邀请公安、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专家到学校指导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做到“学常识、懂应急、会避险、能施救”,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暴力伤害等给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损失带来的危害。 (五)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校园安全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组织本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开展安全检查和明察暗访。鼓励师生员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及时发现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并在学校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公布学校安全隐患举报渠道,设立奖励机制,调动师生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员工观看一次安全教育警示片,上好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举办一次“违规电器警示展”“安全事故警示案例图片展”等,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提高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效果。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活动实效。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资料存档。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重视亮点挖掘,注意收集图片材料,以备后查。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含附件统计表),于2023年6月30日前发至市教育局安信科邮箱:sjyjawb@163. com。联系人及电话:欧兆成,2868616。 附件: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水利系统各股室、站、所: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靖州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靖安委办﹝2022﹞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为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向好发展。结合我县水利实际,特制定《靖州县水利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深入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靖州落地生根,推动全县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确保实现“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工作目标,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一是组织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二是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按要求组织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辖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找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问题症结,创新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责任。 (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大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三)专项整治攻坚,开展隐患身边查。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组织安排各水利工作者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各水利行业领域要带头组织、参与、落实“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活动。 (四)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在县安委会统一安排下,指派业务熟练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应急部门的知识竞答等活动,引导公众关注安全生产。 (五)推进“安全宣传”。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安全宣传工作。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推进安全宣传。开展防溺水、防水旱灾害等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强化源头治理。 (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全面梳理全县水利行业领域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并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同时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水利企业特别是各水库、电站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存在的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科学应对处置能力。 (七)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环境布置工作,在辖区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以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 (八)加强案例警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结合水行政执法检查等行动,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参与开展好“安全生产三湘行”。查找水利生产施工等企业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各水利企业组织收看《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警示教育片,确保收看效果、不留死角。鼓励企业员工充当“吹哨人”举报身边隐患,提高企业员工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编印事故案例、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水利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上下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要按照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部署安排,狠抓落实。 成立靖州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尹修恒任组长,尹德清、石元和、卢登文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水库管理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水利局总工程师卢登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安全监督和电力股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全局上下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在局周边及相关水利生产单位等场所,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局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全县水利系统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全局上下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结合起来,与实现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房屋隐患排查、防汛度汛、防溺水工作的目标结合起来,面向公众,深入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以活动实效确保安全生产成效。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6月6日 长沙高新区、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长沙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安委会领导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长沙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等重点工作,做实六月、贯穿全年,持续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全市落地生根,推动全市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我市实施“强省会”战略创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内容 (一)抓好重要内容学习,强化各类人员责任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6月底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要开展1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将《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电视专题宣传片纳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在线学习、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贯,确保全覆盖,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强化学习宣贯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三个一’专题大宣讲”活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3.坚持宣贯新安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企业层面做好“五件事”:一是以主动接受采访、直播访谈、撰写文章等形式,开展“第一责任人”谈责任;二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议,向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扎实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自改清单;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五是积极组织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作出履职承诺。部门层面做实“四件事”:一是加强职责宣传。通过制作宣传册、视频动画、H5、宣传片等形式,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知责明责。二是组织学考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紧扣“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推动企业负责人牢记自身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四是开展隐患身边查。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认真兑现举报奖励措施。 (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1.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各级各单位要通过举办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月”的各类活动中来,通过以案释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大家谈”、企业负责人安全承诺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全员安全责任落实。 2.“6·16”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各级各单位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3.全省“最美应急人”评选及演讲比赛。今年省安委办将开展全省“最美应急人”评选及演讲比赛活动。各级单位要积极动员、踊跃参与。将最具影响力,最有代表性,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人物逐级推荐至省级表彰;将评选出长沙最佳演讲选手,代表长沙参加全省“最美应急人”演讲比赛。各地各单位也要通过广泛开展评比、表彰、演讲以及应急文化节目展演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市应急人凝聚力、向心力、使命感、光荣感。 4.办好本地特色宣教活动。市本级将继续开展安全宣传地铁专列、公交专线、知识竞赛等活动;创新开展安全宣传灯光秀、全市优秀应急安全文创作品评比等特色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跟形势、结合实际,创新推出既结合主题、寓教于乐,群众又喜闻乐见的安全宣教活动,要通过影响广、关注多、反响热的各类宣教活动,不断扩大安全宣传影响范围和实际成效。 5.“安全生产长沙行”活动。一是开展典型事故大警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联动各级媒体开展多种形式警示宣教活动。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大宣传。将危险化学品、燃气、自建房安全“三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作为开展“安全生产长沙行”活动的重点,报道各地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安全生产证书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宣传,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日常督查检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管理、企业员工持证上岗的督查检查力度,严管重罚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隐患和违法大曝光。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百日攻坚”、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设立“安全生产长沙行”曝光台,公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6月—12月,各区县(市)每月至少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办报送情况,让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让非法、违法、冒险生产者闻风丧胆。 (三)抓强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1.积极推动全员全民深度参与。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部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落地。要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做到家喻户晓,推动全员参与。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燃气安全检查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要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要坚持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纵深推进“一会三卡”宣教活动。通过全员全民共同参与的各类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的进一步落实,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2.大力举办线上线下活动。市本级将继续联合主流媒体,开展“小杜开讲”网络直播活动。各级各单位要通过通俗易懂、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强化安全文化培育,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3.持续打造全市示范样板。坚持以点带面,结合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各地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打造一批安全宣传“五进”示范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探索培育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计划年内推出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学校、村(社区),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4.全面开展应急安全科普。各级安委办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引领推动应急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将“安全生产月”的相关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和落实到位。各级安委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紧密结合实际,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明确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 (二)要注重突出实效。要争取本级党委宣传部大力支持,组织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专题专栏专版;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要协调媒体和相关单位,在公共交通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户外大屏、移动电视、广播电台、电梯广告等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相结合,与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公民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进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旬保月、以月促年,着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到上级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特点有创新,真正体现既彰个性、又具共性。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要强化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互动,形成矩阵。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补优势,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讲好安全好故事、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要及时上报信息。请各区县(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长沙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及活动方案,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信息,6月30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及《“安全生产月”各单位活动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3),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各单位需要报送活动视频、照片时请分别按视频制式(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宣教处廖俊、张又琳;联系电话:88666561;传真:88666550(自动);电子邮箱:csyjxj88666561@163.com)。 附件:1.长沙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2.长沙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主要宣传活动一览表 3.长沙市“安全生产月”各单位活动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长沙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填报地区或单位(盖章): 说明: 1.本表由各区县(市)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填写并于6月1日前将此表发至csyjxj88666561@163.com,传真至0731-88666550。 2.各单位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对接,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活动情况的统计,按时呈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方案和总结。 附件2 长沙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主要宣传活动一览表 1 2022年湖南省“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2022年6月初,湖南省暨长沙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湖南广播电视台演播厅举办,活动由湖南省安委办主办,长沙市安委办、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共同承办,活动通过以案释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大家谈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倡导广大企业负责人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长沙市安委办、芙蓉区人民政府、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6月初 湖南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2 2022年长沙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现场宣读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宣读倡议书、建新市长讲话、桂英书记宣布长沙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启动。领导和嘉宾以及群众代表进行现场观摩应急设备和安全知识咨询。 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岳麓区人民政府/长沙广播电视台、岳麓区应急管理局 6月2日 岳麓区滨江新城金融广场 3 2022年湖南省暨长沙市“安全生产月” “6·16”咨询日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省级应急救援队伍授旗仪式活动 2022年湖南省暨长沙市“安全生产月”“6·16”咨询日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省级应急救援队伍授旗仪式活动将于6月16日在湖南宾馆、烈士公园举办。活动通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省级应急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以及展台展览、现场体验、互动直播等线上线下活动,展示我省应急管理队伍精神面貌,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知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 /长沙市安委办、芙蓉区人民政府 6月16日 湖南宾馆 烈士公园 4 全省“最美应急人”评选和演讲比赛 由各级择优推送省应急管理厅进行评选和决赛; 浏阳承办总决赛比赛活动和颁奖活动; 在活动场外设立各部门咨询点,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省应急管理厅/长沙市应急管理局、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9月 浏阳市 5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邀请专家学者主讲,授课主要内容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 6月 市常委会会议室 6 安全宣传灯光秀、安全宣传地铁专列、公交专线 市安委办拟联合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城市发展集团、市交通运输局、长沙轨道集团,长沙公交集团打造湘江两岸高层楼宇电子屏幕安全文化宣传新模式和安全文化宣传专列(地铁)、专线(公交),展现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亮点和特色,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市安委办/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沙轨道集团、长沙公交集团、长沙城市发展集团 6月 湘江两岸高层楼宇、选择1条公交线路和地铁线 7 “小杜开讲”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网络直播 通过“小杜大讲堂”,以学习、抢答和开心的互动游戏让员工们学知识、涨技能、强意识,卡通形象人物“小杜”将采取互动游戏结合身边事例和生活场景,带领大家共同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 市安委办/长沙广电 6月-12月 待定 8 全市应急安全知识竞赛 通过知识竞赛的形式,进一步普及新《安全生产法》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企业职工和基层队伍的安全生产知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市安委办/开福区人民政府、开福区安委办 7月 马栏山文创园1号演播厅 9 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五件事”活动 1.开展“第一责任人”谈责任; 2.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 3.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4.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市安委办/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安委办 6月 10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宣讲活动 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针对行业特点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宣讲活动,即通过督促企业观看一场事故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讲授一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课、举办一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谈安全、发放一本安全生产法手册、组织一次员工考试。 市安委办/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安委办 6-8月 11 安全生产“大培训”和“第一责任人”学考活动 根据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难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理论学习和宣讲;以企业“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为主要内容,组织举办专题安全培训班,并严格考试,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牢记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市安委办/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安委办 6月 12 “小手拉大手·学生画安全”主题活动 发动中小学生围绕安全开展文化作品创作。通过“小手拉大手”,将安全发展理念传导到每个家庭,倡导全民学习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评选出优秀的作品在公众号上进行推广宣传。 学校安全专业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教育局 6月 附件3 长沙市“安全生产月”各单位活动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学习贯彻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 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场,参与()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场,参与()人次。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进“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第一责任人”谈责任( )场;组织学考活动()次,参与()人次;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人次;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个;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项;“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条。 开展“安全生产长沙行”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长沙行”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拍摄制作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全覆盖观看《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警示教育片;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辖区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组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个,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场,参与()人次;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进展成效()条;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项;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个;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个。 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组织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安全宣传产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组织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安全宣传产品()个;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次,受众()人次;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场,参与()人次;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场,参与()人次。 分步组织四大活动 举办启动仪式;举办“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举办湖南省“最美应急人”评选颁奖暨“最美应急人”演讲比赛;举办湖南省应急安全文化调演,组织编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节目,选送省安委办,由省安委办择优统一展演。 举办启动仪式,是()、否();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场,参与()人次;“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条,参与()人次;“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场,参与()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条/份,宣传受众()人次; 评选“最美应急人”()人次,举办“最美应急人”演讲比赛()场; 组织编排应急文化节目()个,调演()场。 2022年台州市路桥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2〕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传、科普宣传、隐患曝光、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国十五条”“省二十五条”和市“三十条”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四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以安全发展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期间,要集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重点要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观看一次《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要在区级主流媒体常态化播放专题片,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利用会议传达、媒体解读、培训辅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积极宣传贯彻市“三十条”举措,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肃问责追责和考核评价、深入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清零、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强化源头治理、突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法、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等八个方面做好政策解读,推动工作落实。组织辖区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安全员深入查安全、一线员工互动比安全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学习,将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作为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充分发动,积极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利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法》宣传专题专栏,以专家解读宣讲、新安法图解、身边故事征集、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依法严格执法,持续加大行刑衔接力度,特别是加大危险作业罪打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4.不断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检查隐患。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堂安全生产法专题课、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一场“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一项“查找身边的隐患”竞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多维度宣传全区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紧密联系《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行业媒体以及今日路桥、路桥广电和本地区主流媒体,充分报道工贸、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进展情况。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战、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四化”建设、全覆盖的责任考核体系构建、常态化“除险保安”晾晒机制、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化迭代数字应急体系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宣传好的工作成效、制度成果,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评选活动,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场所和高危行业重点领域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6.集中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案例。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切实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隐患曝光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的专题专栏,加大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6月份至少曝光一期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台州市路桥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专项行动,聚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梳理确定一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典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以铁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全面开展主题日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6·16”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全频宣传”,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短信、横幅等,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要深入推进“消地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合消防救援机构、教育部门开展“百千万”“五进”活动,在1家学校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身边故事征集活动,在10个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和避灾安置场所开展群众安全教育讲座、应急疏散演练、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在80家规上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镇(街道)开展3次以上“送安全进文化礼堂”活动,新建1座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真正发挥应急体验馆宣传阵地功能。 8.深入开展“台安行”活动。今年6月至12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重点抓好“台安行”。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四化”建设、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等重点工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等,积极配合区安委办、区减灾办联合暗访组,深入各地开展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 9.建立健全应急科普融媒宣传机制。各地要集中推出一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结合应急媒体合作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线上安全知识。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路桥广电通过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等融媒体平台,以短视频的形式,讲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安全小知识。同时,结合应急管理部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征集、制作、推出一批原创动漫、图解、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积极投稿并为全区应急管理科普视频资源库提供创意或内容支持。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1.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6月2日前反馈(见附件1)。 2.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于6月27日前将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相关台账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报送区安委办。 3.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五进”活动精品阵地建设、“送安全”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于10月12日之前报送“五进”活动精品阵地建设统计表(见附件3)和“送安全”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汇总表(见附件4)。 联系人及电话:林啸、张晓欣,0576-82586021;电子邮箱:tzlqyjj@163.com;通讯地址:路桥区文化路705号。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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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schinda.com.cn/post/1135.html发布于:2025-11-13




